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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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交通工程系关于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2014年12月28日 20:11   审核人:

各教研室: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系工作状况,充分发挥检查的监测、引导、鉴别和促进作用,按照学院通知精神,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特下发此通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期中检查工作由系检查小组组织实施。各教研室具体负责各自的自查工作。

组长:陈传举

副组长:徐振、马志刚、郭金志、苗全生、陈长庚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时间:第十五周周一周二两天

2.集中检查时间:第十五周周三下午

三、检查内容及需提供材料

1.试卷、毕业设计等资料自查和整改情况(整改后试卷毕业设计等)。

2.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档案)。

3.教风建设(任务通知书、教学进度表、大纲、教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过程材料)。

4.实践教学环节(本学期实验课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批改等材料)。

5.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听课记录)。

6.教研室活动的开展情况(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研讨活动记录等)。

7.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情况及工作思路

8.本学期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及教师评学工作进展。

四、检查程序

1.听取院(系、部)作自查整改工作汇报(10分钟)。

2.检查有关教学资料(10分钟)。

3.召开学生、辅导员座谈会(10分钟)。

4.收取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取得成绩、存在不足、整改措施或意见等。其中不足和整改措施不少于整体的四分之一。

五、检查结果反馈:

检查结束后,系办公室将汇总检查情况,并于本周召开全体工作会议进行反馈,同时本次检查情况将作为学院十六周专项检查的支撑。

车辆与交通工程系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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