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系工作状况,充分发挥检查的监测、引导、鉴别和促进作用,按照学院通知精神,结合本学期工作实际,特下发此通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期中检查工作由系检查小组组织实施。各教研室具体负责各自的自查工作。
组长:陈传举
副组长:徐振、马志刚、郭金志、苗全生、陈长庚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时间:第十五周周一周二两天
2.集中检查时间:第十五周周三下午
三、检查内容及需提供材料
1.试卷、毕业设计等资料自查和整改情况(整改后试卷毕业设计等)。
2.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档案)。
3.教风建设(任务通知书、教学进度表、大纲、教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过程材料)。
4.实践教学环节(本学期实验课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批改等材料)。
5.任课教师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听课记录)。
6.教研室活动的开展情况(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研讨活动记录等)。
7.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准备情况及工作思路
8.本学期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及教师评学工作进展。
四、检查程序
1.听取院(系、部)作自查整改工作汇报(10分钟)。
2.检查有关教学资料(10分钟)。
3.召开学生、辅导员座谈会(10分钟)。
4.收取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取得成绩、存在不足、整改措施或意见等。其中不足和整改措施不少于整体的四分之一。
五、检查结果反馈:
检查结束后,系办公室将汇总检查情况,并于本周召开全体工作会议进行反馈,同时本次检查情况将作为学院十六周专项检查的支撑。
车辆与交通工程系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