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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与交通工程系2015年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2015年06月11日 20:11   审核人:

各班级:

按照学校《关于启动我校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5年度助学贷款的老生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我系学生2015年度的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车辆与交通工程系2015年度学生助学贷款领导小组

组 长:马志刚

成 员:胡培 李海滨 邹波

办公室:科教东楼210办公室

电 话:0371-67899846

二、申请范围及额度

1.我系正式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2.贷款额度:学住费(只能填写需交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学校需划扣资金总额,不得多贷。同时,贷款总额必须为100的倍数即整百整千。贷款最高限额8000元)

三、申请要求

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求学而开设的绿色通道,因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具备良好的日常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4.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5.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往年获得贷款,当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

6.往年获得过助学贷款,贷款到账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

7.未通过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认定的学生不得申请;

8.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不得申请。

四、申请助学贷款的流程

1.学生自查合格后,持手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在6月27日下午15点前到系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以及资格初审。

2.初审合格后,系部会安排老师指导学生自行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即可;

(2)续贷学生:需至少登录两次在线服务系统;通过系统填写一份200字以上的“续贷声明”;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可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3.成功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的学生,从系统内直接打印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到毕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盖章证明。

4.除上述《申请表》表,我系学生还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上材料各2份,并统一复印在A4纸上。开学后统一交至系资助工作办公室(2015年新入校的学生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各班辅导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要传达到每个学生。并负责贷款学生的资格初审工作。9月2日前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整理完毕后交系资助办公室。

2.初次申请贷款的学生要熟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申请系统的操作流程,如实填写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个人信息。

3、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经济条件好转后,要及时还贷。

车辆与交通工程系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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