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080207
学科门类:工 学
学 制:四 年
学 位:学 士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和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汽车理论、结构设计和制造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现代车辆设计与制造、检测与诊断、汽车后市场服务等综合能力,能够在车辆制造、车辆检测汽车4S店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车辆设计与制造、检测与维修、营销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等基本理论。
2.具有现代法律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汽车产业和交通运输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3.较系统掌握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液压与气压传动、机械设计基础、电工电子学等本专业基础知识。
4.掌握汽车构造、汽车理论、发动机原理、汽车电气与电子学、汽车设计、汽车制造工艺学、汽车试验学等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其科学前沿及发展动态。
(二)能力要求
1.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阅读和翻译能力。
2.具有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基本能力。
3.具有较强的机械制图和计算机(CAD)绘图能力。
4.具有车辆设计、制造、实验、改装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5.具有车辆检测与维修、车辆营销以及保险理赔等方面的能力。
6.具有科技创新和不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人文素养。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人际沟通、组织管理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健康的体魄与心理素质。
三、主干课程
专业导论、机械制图、机械工程材料、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汽车构造、汽车电气与电子学、汽车理论、汽车设计(车辆工程方向)、电动汽车设计(新能源汽车方向)等。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军事训练、零件测绘、金工实习、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电工实习、汽车构造实习、高级汽车维修检验工培训、生产实习、汽车电气与电控电路实习、汽车设计课程设计(车辆工程方向)、电动汽车设计课程设计(新能源汽车方向)、毕业设计(含实习)等。
五、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条件
(一)毕业标准
修业期满,符合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修读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方予毕业。
(二)学位授予条件
修业期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工学学士学位。